上,哥谭还不算太乱。
或者说‘近朱者赤近墨者黑’‘久居香兰之室不觉其香,久居鲍鱼之肆不觉其臭’。他们就是在哥谭这种混乱的环境下长大的,已经适应了这种环境。根本感觉不出来哪里不对,只会感觉别的地方比哥谭还乱。因为我们至少还有蝙蝠侠保护我们啊。就这么说,以江白的成长经历来说,他上初中那会,正是古惑仔流行的时候。那时候是个男生手里没把刀,没有个铁链子当裤腰带,那才觉得这人肯定是个书呆子。他感觉当时社会环境乱吗?并不觉得,因为大家都这样啊。甚至经常能遇到一帮学生打架,江白还见过二十多个人被一个女老大带着砍两个学生。那两个学生就在江白面前,真的是平地飞起,迸发了人体潜力,瞬间就蹿上了四米多高的围墙。当时江白什么感觉?就感觉,这尼玛是人?人怎么能跳这么高?反而是看着自己面前跑过去二十多个拿着大片刀的人,没有任何奇怪的感觉,还会觉得,他们二十多个人追两个都让人跑了,真废物。感觉哥谭乱,也不过是因为江白和刘艺菲站着说话不腰疼罢了。反而是哥谭本地人不觉得哥谭如何的乱。真正的混乱,那是‘蝙蝠侠’这个超级英雄出现之后才有的。有了蝙蝠侠这个天天晚上出来乱窜的奇葩,才有那无穷无尽的‘超级反派’。大规模爆炸,大规模投毒,大规模枪战,甚至还有人能搞到核弹。都是蝙蝠侠出现之后才真正有的。借用某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物的话。那个人现在好像在哥谭当警长。他见到蝙蝠侠出现之后说过:“从此之后哥谭将会陷入更加混乱之中,各种超级罪犯都会因为好奇哥谭出了个黑夜间出没的奇怪义警。特意跑到哥谭来,尝试干掉蝙蝠侠,证明自己才是强大的坏人。”因为真正的超级罪犯,从来都觉得,蝙蝠侠就会欺负那些黑帮小混混。打断浑身骨头算什么,他们这些超级罪犯,都是有今天没明天,随时都会死。哥谭这些黑帮的人不过是被打断骨头而已,就害怕,这样太怂了。所以,三天时间不长不短,真正能走的人已经走了。绝大多数人依旧留了下来。走的绝大多数都是那些被吓破胆的各大家族。还有哥谭与黑帮勾结的政要以及有些实力的黑帮。剩下的那些黑帮、小家族、普通人、普通罪犯、流浪儿、乞丐等等。他们宁可祈求布鲁斯这个‘恶魔’仁慈一些。只要布鲁斯不吃人。他们宁愿在哥谭当‘奴隶’。反正走到哪里,他们都是奴隶,不是吗?至少布鲁斯这个恶魔,看起来好像也没有对普通人动手的想法。当然,也有让江白和刘艺菲意想不到原因赖着不走的人。那就是,他们忘记了。美国是个披着文明外皮的宗教国家。各种各样的宗教在这里盛行。顺带着因为之前一些年嬉皮士那些颓废文化的原因。这个时代的人,对于恶魔并非恐惧,而是崇拜。布鲁斯大显神威,变身恶魔干掉那些来想要杀掉他的人。还没到第二天,哥谭就已经有了为‘哥谭之王,恶魔之子布鲁斯’建立的宗教。几个小时就通过网络、电话、社区等等方法联络了超过两万人。一个个不知道从哪弄来黑色的长袍穿在身上。跑到韦恩集团门前庆祝他们的‘恶魔之王’诞生。顺手还帮助清理了一下韦恩集团门口,那被血液侵染的污垢。只能说,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。就连布鲁斯自己都没想到,自己装一回恶魔,本意是想着用恐惧威慑一切心怀不轨的人。.5?d/s,c*w¢.?c?o′m?顺带着让所有心怀不轨的人屈服,就算不滚出哥谭,也会恐惧他不敢和他作对。哪能想到不只有人不怕自己。还上赶着跑过来,要奉自己为‘主人’。居然还真有崇拜恶魔的王八蛋。三天时间。整个哥谭市陷入彻底瘫痪,政要跑路无人处理任何政务。交通系统、医疗系统、教育系统。能想到的一切全部陷入瘫痪。韦恩集团的员工们,也是能跑的都已经跑的一干二净。整个哥谭仿佛变成了一座空城。可在这阴暗的乌云之下。却躲藏着犹如蟑螂老鼠一般多的哥谭市民。除了那些陷入狂欢,崇拜恶魔的傻子。没有人敢上街,没有人敢出门。就连那些逃不走的罪犯们都多了藏在家里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