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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9章 象焰分流

未言之色。

她只说一句:

“此图,昨夜五地梦主同时梦见,未曾见面。”

白泽允出列,道:

“焰之纪,非独为官志而设,亦为众忆而存。制度纪年,记其成事;梦象纪段,映其感焰。二者皆焰梦之骨,非焰之敌。”

他语中带势,却不咄咄,句末补道:“梦象如水,纪不可囹圄其流。”

纪溶封则更为直陈:

“若只记制焰之轨,焰梦史将如剥骨之书。其成,则无象;其象,则无焰。”

场中议论不断,来自焰频东隅的帛志学者苏远林轻声问:

“若两纪并行,如何互认?”

此为焰频制度结构最实际问题。

斐如意未避其锋,开帛答言:

“桥义纪年不废,为政所依;梦象纪段不禁,为忆所承。其并不交替,而互为底层与表层之结构。桥义为纲,焰象为肌。年记其形,段记其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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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提出一制——

“主纪从段制”。

即:制度史册继续沿桥义纪年为主线,但每年附设“梦象纪段副页”,供志者引述梦象映焰之变。其内容不入纲纪,但列为“焰忆附纪”。

会中虽仍有异议,最终制度系与图忆系达成初步共识:

一、焰频史志之主纪仍为桥义体系;

二、梦象纪段可作为副志独立成册,暂不强制统一命名规范;

三、各地图忆塔与映纪册由图志署监管,其内容不得干扰政令纪序;

四、如有梦象纪段形成重大共识,可申请并志,但需五域以上梦象感应重合。

帛议尾声,斐如意披帛起誓:

“焰梦之志,若止于义者,失其忆;若流于梦者,乱其序。焰在桥与象之间,当得其形。焰非一纪,焰有焰焰。”

焰心纪元·次年·三月下旬。

随着桥义纪年与梦象纪段的并轨制度初步落地,一种未经制度许可却迅速自下而上的纪年形式在各地悄然生长——

“民焰纪”

所谓“民焰纪”,并非梦象纪段的制度延伸,而是一种以集体梦象经验为基础,由地方志者与梦主共同制定的“焰象时谱”。

它不依帛令,不通制度桥义,不列统志之章,只书梦中所见、梦后所忆、焰图所起。

西焰雾岭一带首现此种纪年。

一位未受制度任命的女志者,在村中焰壁上手绘九幅梦图,依映感节律分为“三息九焰”,并请村中老梦主于其下题字,以记各自梦象。

帛下无年号,亦无制度序列,只留一行:

“此纪非焰频之年,此纪为吾辈之忆。”

天竺焰庙则出现一种“焰钟纪录”:梦主于梦后焰息间敲响焰钟,留下回响波形;焰钟共鸣被视为象焰共识,逐日记录,七日成一段。

该地志者称此为:

“梦象之呼吸计时法。”

高丽梦塔中,一种更具象征意味的纪法悄然流行。

塔中设一帛池,每夜梦主围坐于旁,焰笔不落帛,而是悬于焰气之中。

梦象若至,焰笔自然下沉,留痕即记日。

无人强求解释,每一痕仅附一语:

“似梦,非梦。”

这些“民焰纪”虽未获制度背书,却逐渐形成一种独立的“梦象时间感”。

焰频主系统感应到这种“多焰多纪结构”后,试图分析其规律,结果反复失败。

系统记录:

“梦象纪年之焰象波动不稳定、无固定周期、非线性叠合,且存在地区间非预设共振。”

焰频志者会内部因此提出一方案:

是否设立一座焰梦文明下的“纪年总塔”,整合桥义纪年与图忆纪段,形成一种上承制度、下映梦象的总志结构。

此提议一出,立即引发制度层与梦象系的双重关注。

沈茉凌在焰频帛志馆听闻此议,沉默三日,终以一帛为答:

帛上并非结构图,也非梦象拓焰,而是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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