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“打倒张春桥、江青、姚文元”的口号。当年7月,他被冠以“反革命”而被捕,9月被判刑十五年。
早在1973年,二十一岁的庄辛辛,就在日记中写了《给江青的一封信》,历数江青煽动武斗、“怀疑一切打倒一切”、颠倒敌我搞乱阶级阵线的罪行。在被捕后的审讯中,庄辛辛面无惶愧地回答:“我认为文化大革命中,有许多事情没有按照毛主席革命路线去办,张、江、姚伙同林彪干了大量坏事。他们想把老干部打下去,结党营私,篡党夺权。邓小平同志为党为人民做了大量工作,我信任他,佩服他。我对周总理无比崇敬。我认为张、江、姚一伙诬蔑革命人民悼念周总理是反革命行动,我不能接受。”
庄辛辛被判刑没几天,“四人帮”就完蛋了。当年12月31日,他申诉要求平反释放,居然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拒绝。四个多月后,“天安门事件”一周年,他写出了第二份申诉书,接着又连续写了三份申诉书,以十分有力的事实揭批“四人帮”,批驳了法院的荒谬批复。
广州市许多干部群众为庄辛辛平反的强烈呼声,传到了中共广东省委和广州市委,庄辛辛才重新获得了自由。
1978年7月17日《人民日报》介绍了庄辛辛的事迹,同时发表评论说:庄辛辛的冤案,是“四人帮”及其在《人民日报》的心腹镇压革命群众的又一罪证。无产阶级报纸镇压革命群众,是党报有史以来所没有过的事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,从来是党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。但是“四人帮”控制下的《人民日报》,完全改变了毛主席的办报路线,破坏了党报的传统。必须肃清“四人帮”在新闻战线上的流毒,恢复和发扬党报的优良传统。
当天,新华社将《人民日报》的评论和庄辛辛的事迹转发国内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