纷纷憧憬回家后久别胜新婚的情景。回到久违的家,潘振承一点也找不到新婚的感觉。不过话得说回来,新婚夜潘振承本来就没有留下任何新婚的体验。潘黄氏是个勤快贤惠的女人,每天一大早起床,一直忙到天黑。她给男人洗脚,抹凉席,就是不爱说话,问一句答一句,答话时面容腼腆,老是低头看自己的脚。
潘振承要为家里盖一幢瓦房,刚打地基,又随茶帮去了北方。这样来来去去,直到父亲去世,潘黄氏仍未生育。振承听母亲说,阿爸有一桩未了心愿,要你和媳妇早给潘家生孙子。振承在家呆了八个月,成天陪着潘黄氏。这时,潘氏家境逐渐好转,潘黄氏不像以前那么辛劳,家中的膳食大有改善。潘黄氏皮肤白净了许多,面如满月,身子日益丰满浑圆,就是不见肚腹凸起来。婆婆没少带媳妇进庙里烧香,期望总是落空。
大男人不能老窝在家里,振承又出去贩茶。来来去去,潘黄氏似乎习惯了男人不在家,对男人来去无喜无忧,呆在一起时,照样一天难说三句话。
振承去吕宋做长生意,要带淑敬一块去,潘黄氏态度很坚决:“不去,我就守在家里。”振承进了广州十三行做大伙计,又提出淑敬跟他一块在广州落根,潘黄氏断然拒绝:“我哪都不去,我嫁给潘家,死也死在潘家。”黄淑敬说的潘家,是指同安县的明盛乡的潘家。